壹、面試
一、面試時間:請參見招生簡章招生系所組筆試(面試)時間及考科總表(第2頁至第3頁)。考試科目含面試之系所組,面試時間原則上依招生簡章各系所組分則規定。
二、面試地點:基隆市北寧路2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依招生簡章各系所組分則規定。【如系所組之面試地點、面試報到時間及順序有更動,將由各系所組於考前逕行公告或通知。】
貳、筆試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疫情,不開放查看試場。
二、考生座位表、考試試場配置表及考生注意事項、試場分配圖,請參閱本公告附件。
三、筆試日期及節次時間:2月22日(星期六)
節次 | 考試時間 |
第一節 | 上午08:30~10:00 |
第二節 | 上午10:50~12:20 |
四、應試注意事項如下: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疫情,
1.第一節即應試者請提前30分鐘、第二節才應試者請提前20分鐘,至應試試場(延平技術大樓一樓),以利進行額溫檢測。
2.為保護自己及他人,請考生全程配戴口罩應試!另外,為避免考場人員因過度集中而發生交叉感染,請考生親友儘可能不要陪考。
3.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為「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請確實依該管理機制不得外出(即:依規定不可參加本校考試),以免受罰,考生得檢具相關證明申請退費(退費注意事項及申請表請參閱本次招生簡章第9頁及第39頁)。
(二)應試時請備妥【有效身分證件(有照片)】(如:國民身分證、護照、居留證、駕照或附有照片健保IC 卡之正本)。
(三)除身分證件及應考文具(工具)外,行動電話及其他物品均應放在臨時置物區;且行動電話應取出電池或關機,手錶請取消鬧鈴功能,並請勿配戴具有通訊功能之穿戴式裝置(如小米手環、apple watch等)。
(四)考試科目如需使用計算機,本校將統一提供一般型計算機,考生請勿自行攜帶計算機。
(五)應試通知單:自109年2 月12日起可至【招生考試系統】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符合應試資格且須參加筆試或面試之考生,可至【招生資訊網】http://admission.ntou.edu.tw/→服務系統→列印應試通知單。
(六)試務中心:當天設於延平技術大樓103室。
(七)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試前務請詳閱本校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八)常見違規情形如下,並依規定扣減分數:
1.手機震動、鈴響或鬧鈴響:不論放置座位上、身上或教室前後置物區均屬違規。
2.使用自備計算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