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碩士班考試入學第七次【遞補順序名單】
(一)【遞補順序名單】
碩士班備取生第七次【遞補順序名單】,詳見附件【1090702_109碩士班考試入學_備取生遞補順序名單_第七次公告】。
(二)遞補程序
碩士班備取生『可遞補』者,恭喜您已獲得遞補資格。請您登入本校【招生資訊網/服務系統/研究所成績查詢(就讀意願)】系統https://admission.ntou.edu.tw/,列印「就讀意願書」,並於「就讀意願書」親自簽名,於109年07月06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親送、傳真(02-24620846)或寄回本校教務處招生組,逾時未完成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二、【正取生及獲遞補之備取生辦理報到驗證】注意事項
(一)完成登記並確定錄取者,仍應依限完成【新生報到繳驗證件】手續,逾時未繳驗畢業證書或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件正本者,以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二)獲錄取者,請於109年7月7日(二)上午9:00至12:00以及下午13:30至16:00至各錄取系所組辦理新生報到繳驗證件手續【不再另發通知,詳參錄取通知】。獲錄取者應持與報名時所登錄報名資格相符之證件至各錄取系所組辦理新生入學驗證。
(三)再次提醒:
以本人到校辦理報到驗證為宜,若本人真的無法到校,可委託他人辦理。需攜帶文件如下:
1、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即還)。
2、學位證書正本及影本。
(1)若尚未核發或領取學位證書:可查填並繳交「延遲繳交學位證書證明/補繳學位證書切結」(可於「招生資訊網」網頁「表格下載」→「檔案類別:研究所考試相關」下載)。
(2)若為外國學歷、大陸學歷、或香港澳門學歷:請參閱錄取通知應檢附文件說明。
3、報到驗證委託書:本人無法到校,委託他人辦理者,方需填寫。可於「招生資訊網」網頁「表格下載」→「檔案類別:研究所考試相關」下載。
4、在職生:應繳交服務單位在職進修同意書。格式請參閱「招生資訊網」網頁「表格下載」→「檔案類別:研究所考試相關」→「在職人員進修同意書(報考本校研究所在職生錄取報到時繳驗)」。
三、備取生遞補截止時間
備取生遞補截止時間為109學年度本校行事曆所訂開始上課日之前二日,逾遞補截止時間若仍有缺額亦不再遞補。遞補期限截止前,有已錄取者放棄入學資格者,將按【遞補順序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109年07月07日報到繳驗證件後:將由各系所組依【遞補順序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獲遞補之備取生應自通知日起3天內檢具【新生報到繳驗證件】資料,至錄取系所組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四、查詢系統網頁登記結果說明
(一)查詢方式
碩士班正取生、備取生就讀意願登記結果,請逕至本校【招生資訊網/服務系統/研究所成績查詢(就讀意願)】系統https://admission.ntou.edu.tw/查詢。
(二)登記結果欄位顯示文字說明
1、為『已登記』者:表示正取生已完成登記。
2、為『已網路報到』者,表示備取生已完成遞補。
3、為『可遞補』、『聯招可列印(可遞補)』者:表示備取生已獲遞補資格。
4、為『已登記(待遞補)』者,表示備取生尚未取得遞補資格。
5、為『已放棄』者,表示正備取生登記後放棄者。
6、為『無資料』者:表示正備取生未登記就讀意願。
(三)聯招且採「高志願保留」的學院
碩士班正取生、備取生需待確認「唯一」正取或高志願錄取序可遞補時,即:確認「僅餘一系所組可報到」時,方可列印就讀意願書。有此情形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教務處招生組周小姐(02-24622192轉1029)。
五、『已登記』但欲放棄錄取資格之錄取生
自即日起,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服務系統/研究所成績查詢(就讀意願)】系統https://admission.ntou.edu.tw/,登錄並自系統列印【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勾選「我要放棄就讀」→點選「列印放棄聲明書),並於【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親自簽名,於3天內(包含上網申請當日)親送、傳真(02-24620846)或寄回本校教務處招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