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商務法律20學士學分班招生資訊
台北市開班!上課超方便!晚間進修!
堅強師資陣容:法學教授、律師具有實務經驗。
海洋商務跨領域學習,提升職場競爭力,以及日後再深造的機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
一、 招生對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欲修習學分取得律師、司法官、民間公證人等司法從業人員考試資格者(詳細考試規則請參閱考選部公告之應考資格)
2.高中職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對法律相關知識有興趣或欲參加其他法律相關之高、普、初等考試者。
二、課程目標:
1.提供涉海事務機關公務員、海運/海洋產業及企業主管及員工、海事相關公會/工會人員以及一般社會人士進修海洋商務法律的優質課程。
2.取得律師、司法官、民間公證人等司法從業人員考試資格(請參閱考選部公告之應考資格)。
3. 本學分班所取得之學分得抵免本院法律研究所基礎法學課程學分(相關規定依本校將另行公告)。
三、招生名額:一班50人,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額滿為止,若報名人數不足25人,本校保留課程異動及取消開班之權利。
四、開課日期:110年2月22日至6月24日(依照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行事曆辦理,如遇國定假日,將不排課;本校保有課程異動之權利)
五、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教學研究大樓(台北市文山區汀洲路四段88號) 捷運萬隆站步行10分鐘,公館站步行15分鐘
六、報名與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0/2/17。
七、課程內容:本校保有授課師資與課程時間異動之權利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授課老師 | 上課時間 |
海商法 | 2 | 饒瑞正教授 | 單數周周三18:00-22:00 |
國際公法(含國際海洋法) | 2 | 蔡沛倫助理教授 | 單數周周二18:00-22:00 |
環境法(含海洋環境法) | 2 | 鍾蕙先助理教授 | 雙數周周二18:00-22:00 |
民法 | 3 | 蔡嘉恩律師 | 每周四晚上18:00-21:00 |
刑法 | 3 | 許睿元助理教授 | 每周一晚上18:00-21:00 |
注意事項: 1. 依據考選部考試相關規定,非法律相關系所畢業者,只要曾修習規定所列之法律學科至少7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20學分以上而有證明文件者,即具備司法從業人員考試資格。 2. 本校規劃於110年9月開班教授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保險法(含海上保險法)、智慧財產權法等課程。建議先修習本期課程後,再修習110年9月開始之課程,學員可取得合計20學分以上(本校保留課程異動之權利)。 3. 各課程第一堂課時間:民法(110/2/25)、刑法(110/2/22)、海商法(110/2/24)、國際公法(110/2/23)、環境法(110/3/2)。 |
八、師資陣容
饒瑞正教授
l 最高學歷: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法學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院長、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研究所)、海洋法律研究所、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專任教授
社團法人臺灣海商法學會理事長
l 專長:海商法(含海上保險法)、國際海事公約、保險法
蔡沛倫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英國諾丁漢大學法學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l 專長:國際公法、海洋法、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難民法
鍾蕙先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澳洲臥龍崗大學國家海洋資源與安全中心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l 專長:海洋環境法、海洋保育治理、海洋政策、國際公法、海洋法、國際關係與國際組織
蔡嘉恩律師/兼任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政治社會組法學碩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蔡嘉恩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l 專長:民法物權、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
許睿元兼任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輔仁大學法律系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長興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l 專長:刑法分則、票據法
九、報名及繳費方式:
1.線上報名,勾選海洋商務法律20學士學分班,索取報名帳號後登錄報名、上網選課、繳費。
-1.申請報名帳號<-按我,需有E-MAIL
-2.登錄報名資料<-按我
-3.將報名表(可在下方下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電郵方式送海大教務處進修推廣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二號進修推廣組,e-mail:i0044@mail.ntou.edu.tw,此為確認報名資格之依據。
-4.上網選課<-按我,請確認優待情形。
-5.產生繳費單,由承辦人做好後用E-MAIL通知,進入登錄報名資料的畫面可以印繳費單。
-6.繳費(三種方式擇一):全省一銀臨櫃繳款、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
-7.課程報名繳費達25名時,按時上課 。
2.報名學員應於110年2月17日前完成繳費(每班上限50人,額滿為止,未滿25人本校有停開之權利)
十、收費標準:
1. 一學分3,000元 (例如: 海商法共2學分,6,000元)。
2. 優惠方式:報名3科以上者,95折優惠。報名全部課程(5科)者,享9折優惠。
十一、 退費辦法: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3.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二、 成績考核:
出席規定:學分班課程缺席與曠課依本校規定辦理。缺、曠課時數達該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三、 注意事項:
1.各班如人數不足無法開班,由本校公佈。是否因疫情而停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
2.如學員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課程費用依退費辦法辦理,相關費用恕不保留至其他課程。
3.各班謝絕旁聽、試聽,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4.本校所辦理之各學分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5.本校保留課程異動及取消開班之權利
6.其他未竟事項,由本校另行公布之。
十四、 洽詢專線:
1.課程內容請洽楊助理研究員 電話: 02-2462-2192 轉 3500;電郵: oscaryang@mail.ntou.edu.tw
2.報名過程請洽曾助教 電話: 02-2462-2192 轉 1200~1204(1201優先);
電郵:i0044@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