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日期:110年4月19日(一)、20日(二)舉行,詳簡章公告。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已訂定相關應變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將依大學入學甄選委員會公告之「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啟動相關應變機制:https://www.cac.edu.tw/apply110/covid_19_ShowGsd.php?college=021。
二、考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第二階段甄試,有以下情形者,應於本校第二階段報名期間至甄試日期前1天,儘速向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詳如附件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經查驗審核通過之考生,將依上述應變措施評比:
(一)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之個案。
2.自主健康管理就醫採檢尚未接獲檢驗結果之個案。
3.尚未痊癒或解除隔離之確診者。
(二) 考生滯留境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教育部許可設立之臺商子弟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應屆畢業生,因疫情之故無法返台。
2.考生於應變機制公布前已滯留境外,且於甄試日前14天無法返台。
3.上述兩種考生能舉證說明因疫情之不可抗拒情形,並經招聯會審核同意者,方可適用應變方案。
甄選會應變機制方案公布後,因個人因素出國而有以上情形者不得適用。
三、本次考試,請考生及陪考人員留意以下事項,以順利完成應考防疫事宜:
(一)考生近日如有咳嗽、發燒及其他類流感症狀,請立即就醫。平時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並注意自己體溫,落實自我健康管理。
(二)甄試當天,請務必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考生查驗身分時除外)
(三)進入館舍時,請出示面試通知單,並配合量測體溫:考生如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或呼吸道症狀,並移至預備(發燒)試場應試。陪考人員若有發燒情形不得進入館舍。
(四)甄試當日請考生提早出門,避免因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耽誤考試,並建議於考試開始前30分鐘抵達本校,並攜帶面試通知單及有效身分證件準時應試。
(五)考生不得以發燒為由拒絕應試,拒絕應試者為自動放棄應試,視為缺考。
(六)為避免群聚感染,應試當天請考生親友儘可能不要陪考,尤其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如有特殊情形,1位考生以1位陪考人員為限。
四、再次提醒考生做好自身防護工作,減少於公共場合進出,隨時留意身體狀況,以順利應試為優先,交通往返過程亦需留意及採行相關防護措施。防疫非常時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