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2次【遞補順序名單】
(一)【遞補順序名單】
第2次遞補順序名單,詳見附件【1100415_110碩考_備取生遞補順序名單_第2次公告】。
生科院、海資院聯招系所,備取生獲遞補錄取者,則自動放棄其他系所遞補志願。
電資學院聯招系所採「高志願保留」,備取生獲遞補者,需確認僅「唯一」志願錄取序可遞補時(即:考生自動放棄待遞補志願錄取序的資格,確認「僅餘一系所組可報到」時),方可列印就讀意願書。
(二)遞補程序
備取生『可遞補』者,恭喜您已獲得遞補資格。請您登入本校【招生資訊網/服務系統/研究所(碩考)就讀意願登記】系統https://admission.ntou.edu.tw/,列印「就讀意願書」,並於「就讀意願書」親自簽名,於110年04月23日(星期五)前,親送、傳真(02-24620846)或寄回本校教務處招生組,逾時未完成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鑒於時效,建議先將就讀意願書傳真本校教務處招生組為確認。
二、第3次【遞補順序名單】公告
預計於110年04月29日(星期四)公告第3次【遞補順序名單】,如無遞補則不公告。
三、備取生遞補截止時間
備取生遞補截止時間為110年09月10日,逾遞補截止時間若仍有缺額亦不再遞補。遞補期限截止前,有已錄取者放棄入學資格者,將按【遞補順序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一)實體報到繳驗證件前:由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於【招生資訊網】公告【遞補順序名單】。獲遞補之備取生應登入報到查詢系統列印「就讀意願書」,並於「就讀意願書」親自簽名,再於公告日或通知日起3天內,親送、傳真(02-24620846)或寄回本校教務處招生組,逾時未完成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二)實體報到繳驗證件後:由各系所組依【遞補順序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獲遞補之備取生應自通知日起3天內檢具【新生報到繳驗證件】資料,至錄取系所組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視同放棄遞補資格。
四、正、備取生就讀意願登記結果查詢
(一)查詢方式
正取生、備取生就讀意願登記結果,請逕至本校【招生資訊網/服務系統/研究所(碩考)就讀意願登記】系統https://admission.ntou.edu.tw/查詢。
(二)登記結果欄位顯示文字說明
1、為『已登記』者:表示正取生已完成登記,第一階段網路登記報到已完成。
2、為『已網路報到』者,表示備取生已完成遞補,第一階段網路登記報到已完成。
3、為『可遞補』者:表示備取生已獲遞補資格,可列印就讀意願書。但聯招學院且採高志願錄取序保留者,仍不得列印就讀意願書。
4、為『聯招可列印(可遞補)』者:表示聯招學院備取生已獲遞補資格且可列印就讀意願書。
5、為『已登記(待遞補)』者,表示備取生尚未取得遞補資格。
6、為『已放棄』者,表示正、備取生放棄。
7、為『無資料』者:表示正、備取生未登記就讀意願。
五、『已登記』、『已網路報到』但欲放棄錄取資格之錄取生
自110年04月07日(星期三)起,可至本校【招生資訊網/服務系統/研究所(碩考)就讀意願登記】系統https://admission.ntou.edu.tw/,登錄並自系統列印【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勾選「我要放棄就讀」→點選「列印放棄聲明書),並於【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親自簽名,於3天內(包含上網申請當日)親送、傳真(02-24620846)或寄回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六、新生報到繳驗證件:
(一)完成登記並確定錄取之新生,仍應依限完成【新生報到繳驗證件】手續,逾時未繳驗畢業證書或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力)證件正本者,以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二)
1、獲錄取新生請於110年07月0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以及下午13:30至16:00至各錄取系所組辦理新生報到繳驗證件手續。獲錄取新生應持與報名時所登錄報名資格相符之證件至各錄取系所組辦理新生入學驗證。
2、以上實體驗證事項不再另發通知,詳參錄取通知或本校招生資訊網【研究所碩士班招生考試】20210305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考試錄取名單及報到注意事項(https://admission.ntou.edu.tw/info.aspx?v=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