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自111學年度入學新生起(惟因11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考試已放榜且考試入學招生考試簡章已公布,該碩士學位學程須於111學年度新生入學後取得所有新生同意),
1、其頒授學位由「政治學碩士」變更為「法律學碩士」。
2、不具法律學學士學位者,則應於在學期間至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大學部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海洋法政學系)修畢20個基礎法律學分。
3、該碩士學位學程公告https://gpop.ntou.edu.tw/p/406-1070-68971,r11.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