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先錄取規定(不適用於外加名額、青年儲蓄帳戶組及APCS組):
(一) 申請資格: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 新住民或其子女
3. 符合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學生
4. 馬祖地區學生(馬祖地區學生僅適用於海洋經營管理學士學位學程、海洋生物科技學士學位學程及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等3系之優先錄取名額)。
(二) 名額:
1. 各學系優先錄取弱勢學生至多2名。
2. 馬祖校區3系(海洋經營管理學士學位學程、海洋生物科技學士學位學程及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各優先錄取至多3名弱勢學生或馬祖學生(設籍於連江縣或就讀馬祖地區高中)。
(三) 考生需符合各學系優先錄取之最低錄取標準,始得適用優先錄取規定。
二、願景計畫外加名額(適用學系請參閱本校「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一) 申請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考生。
(二) 提供「願景計畫外加名額」之學系:
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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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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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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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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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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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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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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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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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物科技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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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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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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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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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運管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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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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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環境資訊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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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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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與導航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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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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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機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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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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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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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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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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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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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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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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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工程暨造船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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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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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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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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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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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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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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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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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與材料科技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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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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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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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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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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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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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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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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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暨生物科技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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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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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科技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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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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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經營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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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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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方式
(一) 請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期間,至報名系統(尚未開放) 完成「報名繳費」及「上傳審查資料」。
(二) 並於113年5月1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出「證明文件」及「申請表」至本校招生組。
(三) 應繳交證明文件及申請表格請參閱「優先錄取」、「願景計畫外加名額」資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