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新招生名額表,說明如下:
(一)113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管道總招生名額,含:原核定考試入學招生名額+甄試入學流用名額+調整考試入學招生名額。
(二)總招生名額為:34名,一般生34名、在職生0名。各系所招生名額表,詳如附件【1130426_113博考_招生名額(含甄試流用及調整後名額)】。
二、說明一所指「調整考試入學招生名額」,係依教育部113年2月2日臺教高(四)字第1132200109號函「大學校院博士班考試入學名額流用試辦計畫」辦理,並經113年4月25日本校113學年度研究所招生委員會第5次會議審議通過。該招生名額流用原則說明如下:
(一)依系所「近3年報考情形」、「近2年註冊率」及「師資質量情形」,酌予流用。
(二)報名截止後,報考人數為0或低於核定名額之系所,其因報名結果產生之缺額數,得予流用至其他系所,並得不限同一學院或考科相同系所。但「半導體、AI、機械領域系所」擴充名額,僅限於該等系所間流用。
(三)報名截止後,報考人數高於核定名額之系所,得由報名後已知缺額系所流入。
(四)流用名額一經公告後,不得於錄取及備取遞補時再次辦理流用。即:屆時僅得於同一系所非學籍分組之組別間再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