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114學年度本校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依本校114年10月16日114學年度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會議決議及114年11月12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140117687號函核定,並經114年11月17日海教招字第1140028931號公告新領生名單,計6名續領生、11名新領生,尚有缺額1名。
三、為鼓勵學生全心就讀博士班,上述缺額1名再次公告徵件。合於資格之博士生,請查填「114學年度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並檢附備審資料,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向就讀系(所、學位學程)提出申請。
四、申請系所、資格、程序及期程,詳參海教招內字第026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