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新生入學獎勵要點(適用於112學年度入學之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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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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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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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大學分科測驗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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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大學甄選入學 (含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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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計科目級分總和 滿分且第一志願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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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4科滿級分(4科達60級分)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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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給予38萬元獎學金,在學期間符合續領資格,最多可領8學期(4學年)。
★全校以2名為原則,3名以上則獎金均分。一學年本獎學金總金額以152萬元為上限。
★成績符合規定者,四學年至多可得304萬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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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計科目級分總和 達原始總分累計人數百分比十二以下,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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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4科總級分達累計人數百分比三以下, 且至少2科達滿級分(15級分),並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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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年學雜費全免,給予每月1萬元之獎學金,每學期以4個月計。
★成績符合規定者,最多可領四學年。
★就學期間,如獲本校補助至海外姊妹校學習,將可再獲得10萬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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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計科目級分總和 達原始總分累計人數百分比十九以下,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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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4科總級分達累計人數百分比八以下, 且至少2科達滿級分(15級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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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年學雜費全免,給予每月1萬元之獎學金,每學期以4個月計。
★成績符合規定者,最多可領四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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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成績為各系之全系單班制前3名、雙班制前5名, 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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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4科總級分達累計人數百分比十二以下, 且至少2科達滿級分(15級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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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年學雜費全免。
★成績符合規定者,最多可領四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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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本表格內容節錄自學士班新生入學獎勵要點,若有誤植以實際獎勵要點為準。
2. 本獎勵要點適用於112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新生。
3. 上述各學系學測4科總級分,依考生報考學年度繁星推薦招生簡章學系之學群規定:
● 第一類學群採認國文、英文、數學、社會。
● 第二、三類學群採認國文、英文、數學、自然。
4. 馬祖校區招生學系新生得另核發獎學金,詳細資格規定詳如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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