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新生入學獎勵要點 (適用於109學年度入學之新生) |
申請資格 | 獎勵辦法 |
經由大學分科測驗入學 | 經由大學甄選入學 (含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 |
原始分數(採計科目) 滿分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 學測4科滿級分(4科達60級分)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 ★第一學期給予38萬元獎學金,在學期間符合續領資格,最多可領8學期(4學年)。 ★全校以2名為原則,3名以上則獎金均分。一學年本獎學金總金額以152萬元為上限。 ★成績符合規定者,四學年至多可得304萬元獎學金。 |
原始分數(採計科目) 達原始總分累計人數百分比三以下,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 學測4科總級分達累計人數百分比三以下,且至少2科達滿級分(15級分),並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 ★第一學年學雜費全免,給予每月1萬元之獎學金,每學期以4個月計。 ★成績符合規定者,最多可領四學年。 ★就學期間,如獲本校補助至海外姊妹校學習,將可再獲得10萬元獎學金。 |
原始分數(採計科目) 達原始總分累計人數百分比八以下,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 學測4科總級分達累計人數百分比八以下,且至少2科達滿級分(15級分)者 | ★第一學年學雜費全免,給予每月1萬元之獎學金,每學期以4個月計。 ★成績符合規定者,最多可領四學年。 |
錄取成績為各系之全系單班制前3名、雙班制前5名,且以第一志願錄取者 | 學測4科總級分達累計人數百分比十二以下,且至少2科達滿級分(15級分)者 | ★第一學年學雜費全免。 ★成績符合規定者,最多可領四學年。 |
備註: 1. 本表格內容節錄自大學部新生入學獎勵要點,若有誤植以實際獎勵要點為準。 2. 本獎勵要點適用於109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新生。 3. 上述各學系學測4科總級分,依考生報考學年度繁星推薦招生簡章學系之學群規定: l 第一類學群採認國文、英文、數學、社會。 l 第二、三類學群採認國文、英文、數學、自然。 4. 馬祖校區招生學系新生得另核發獎學金,詳細資格規定詳如獎勵要點。 |